一、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公开招标
二、货物名称,数量:副食品供应公开招标(供应种类:肉类(含畜肉禽肉水产等)丶蔬菜水果类(含豆制品)、蛋奶类丶调料类,4各标段分开招标,每个投标供应商最多报名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被采购网通报以及其他不良记录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资格(不含港丶澳丶台地区),是国内
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和外资控股企业不得参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逋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个体工商户投标。
(五)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在全国或区域内(港丶澳、台地区除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诚信度丶缴税和社会保障资金撒纳记录完整,各类经营执照手续齐全,近3年內无因违祛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无偷税漏税丶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六)具备本项目生产丶销售范围。
四丶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短信息报名,注明公司名称丶联系人丶联系方式及项目标号、投标标段,信
息发送至13036305157,未写明项目编号丶投标标段或逾期报名的不予接受报名后48小时以内,投标供应商将资质预审材料(营业执照丶组织机构代码证丶税务登记证丶卫生许可证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行使代表权的,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丶澳、台地区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丶实体店照片或视频等其他实力证明文件,文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送至林芝市指定地点(邮寄),如域外地区,文件无法按时送达(邮寄)的,可先行通过徽信方式发至采购机构联系人,纸质资料(加盖鲜章)在开标2日前寄达即可。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节假且不休)
(三)资质预审及考察: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相关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后24小时以内,我
部人员将对文件资料进行资质预审,并就相关情况电话咨询投标供应商,并给出资质顼审结果,向预审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向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解释预审不合格原因。资质预审及考察时间:2019年11月7日—11月15日。
五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8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采取资质预审合格后当即
发售。
(二)发售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三)发售方式:现地发售或网络发售。
(四)文件售价:免费。
六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29日14时30分。开标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14时30分开始,投标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详细地址电话询间),开标会议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投标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井参加开标会,不接受邮寄、电
子文件等投标方式。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先生/刘先生
电话:13036305157/1998924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