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车辆保险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9-92154-4015
三、货物名称、数量
为23台通用车辆(轿车2辆丶越野汽车3辆丶客车3辆丶载货汽车13辆丶商务车1辆丶自卸车1辆)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丶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按日历日计算),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
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六)报价方须是生产商或锖簪商,且报价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价方提供的
营业执照丶经菅许可证丶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等为准。
五丶询价文件发售时间丶地点丶方式丶售价及现场勘査
(一)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0且(上午08:3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三)发售方式:报价方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
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必须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必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投标的无需提供)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四)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
(五)本次采购项目不设置现场勘察环节。
六丶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09时00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三)报价方式:报价文件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方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
称丶项目编号丶报价方名称”字样。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报价文件制作
(一)报价书必须打印胶装且密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书应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参谋 李班长
电话:15589527813 1537673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