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营具釆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KJ93665-4019
三、项目概况:根据任务需要采购一批营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或销售型企业,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报价方提供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货物(以报价方提供营业执照为准)
(五)近三年(2017年至今),在营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资任事故,没有因报价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人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丶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北京时间,08: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山西省忻州市
(三)发售方式:报价方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方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
4.参加军队丶政府釆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我部留存。我部将视情对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报价方资格要求的我部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助理
电 话:18620864897 0352-37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