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野营器材
二、项目编号:2019-MDJYYQC-1011
三丶项目概况:
采购帐篷丶水罐炉子等物资一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丶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丶管理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六)投标人须是具备经营范围,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囤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丶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若不具体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七)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生产商生产的同种产品参加投标报价,同种产品金额达到采购项目总额60%以上是,在计算投标人数时,应视为一个投标人。
五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丶地点丶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080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目除外)。
(二)发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保密承诺书;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9.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10.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八丶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振刚
电话:17382788778 04538841555
传真:0453-884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