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无人机系统试验评估方法与评估系统。
二、项目编号:JXSG-2019-LDX-0012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根据某无人机全任务周期试验评估需求,针对其试验评估要求,建立科学的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框架,设计合理的效能、适应性、体系适用性和在役适用性评估方法,并研制无人机系统综合效能试验评估软件,完成无人机试验采集数据处理和效能综合评估
任务。
(二)供货周期:数据处理与评估工作30个日历日完成,评估系统3个月供货。
(三)项目最高限价:60万元。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原厂授权函和质保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公司注册资金50万(含)以上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许可,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不含有外资成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08:3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武汉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A4版面胶装)。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七、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报价时间:2019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
(二)报价地点:武汉市
九、谈判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教员027-50478233/13163366833
监督人:潘干事027-51777046/13720242800
传真:027-5177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