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舞台灯光音响公开招标
二丶项目编号:2019-XJ69231-1004
三丶项目概况:采购舞台灯光丶音响丶幕布等设备,详见附件1。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丶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
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为销售型企业的,货物必须是其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内容为准,必须
包含采购的灯光、音响丶幕布及相关安装等);投标人为生产型企业的,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行业资质。
(六)能履行保密义务。
五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丶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2月10日(10:00-13:30,16:00-18:30)。
(二)发售地点:新疆(电话联系)。
(三)发售方式:电子邮件发售或现地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开户许可证(原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采用邮件领取的,需将上述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统一编辑于word文档中,文件名:ⅹ公司(x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发送至邮箱h922682@163.cm,并电话告知招标人。
六、开标时间丶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提前通知)。
(二)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13289922682马先生15999480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