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采购车辆保险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19-PGDD-006
三、项目概况
为38台通用车辆(轿车14辆丶越野车7辆丶旅行车9辆丶大客车2辆丶救护车2辆丶运输车4辆)购买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
四、采购方式
询价。
五丶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丶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丶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处罚记录);
6.法律丶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注册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
(三)只接受同一保险公司授权的一家分公司投标;
(四)在北京地区设有固定经营场所;
(五)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丶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单位注册地为同一地址的,或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
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丶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01日8:00-11:30,1430-16:30(北京
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询价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询价文件发售方式:报价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人领取询
价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及国家批准的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询价文件售价对合格投标人免费提供。
七丶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丶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2日10:00(北京时间)。
(二)报价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报价文件制作
(一)报价书必须打印胶装且密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书应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九丶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助理
电话:010-66878134、1821086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