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净水机及水箱
二、项目编号:2019-LB65655-3009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分包:此次招标分为1包
(二)采购期限:1个月。
(三)采购项目及预算:16.1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询价书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2日(每日早8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同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
1.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7.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库房证明文件;
8.公司(企业)银行实时余额及2019年6月1日至今公司账户流水;
9.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说明;
10.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1.法人或公司(企业)征信证明(银行出具);
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1、此次提供的材料,需要真实有效,我部会将以上材料纳入商务标评判的重要依据。请各投标单位给予重视。
2、以上材料如有不能提供的,需要提供情况说明,根据提供证明的合理性,我部有权取消企业购买标书资格。
(请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二)发售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8日(每日早8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考察合格商家发售,如有变化电话通知);
(三)地点:电话咨询;
(四)方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
(五)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时间:电话通知;
(二)地点:电话咨询;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1000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32958970 177470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