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集安市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公告时间 2018年06月14日 09: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6月15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22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12日 10:0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集安市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部门集中采购2018-25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集安市医院,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集安市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集安市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2)招标内容: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金额:人民币360万元(¥3,600,000.00元);
(4)供货期要求:合同订立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经营许可的企业;
(4)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投标人资格声明。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6月15日至2018年0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吉林省;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2015-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12日上午10:00分整。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