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金华镇公务车辆购买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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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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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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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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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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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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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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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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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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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镇公务车辆购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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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镇公务车辆购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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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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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金华镇人民政府购买公务用车、执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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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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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418400元
最高限价:418400元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7年任意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7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无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6月14日至2018年07月13日 10:00
(2)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6、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年07月16日 10: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0:30
8、开标地点:贵州省
9、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2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06月14日至2018年07月16日 10:30
9、PPP项目:否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8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