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二.采购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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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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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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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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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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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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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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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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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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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式执法管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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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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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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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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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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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8-06-20至2018-06-2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苍南县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六.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8-06-29 14:3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苍南县
八. 谈判时间:2018-06-29 14:30:00(北京时间)
九. 谈判地址:苍南县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保证金(元):60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d) 报名登记表;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谈判通知(邀请)书”。
6.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
下载附件:挂网【CNDL2018303】龙港镇电瓶式执法管理车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