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江苏省海防监控中心设备维修及维保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海防监控中心设备维修包括10个海防视频监控中心的部分设备维修更换,完成时间3个月;以及现有21个海防视频监控中心的相关应用系统的维保服务及定期巡检服务(包含大屏幕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本地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系统、环境保障系统、服务器及显控系统、扩声系统、海防系统平台软件)。要求维保设备的应急响应服务级别达到7*24小时响应服务,通过维保服务,确保边海防安全、数字执法及相关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地运行,维保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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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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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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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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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
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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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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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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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CC-ZB-2018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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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地区海防监控中心设备维修及维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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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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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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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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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地区海防视频监控中心:4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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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CC-ZB-2018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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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地区海防监控中心设备维修及维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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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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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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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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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地区海防视频监控中心:7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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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CC-ZB-2018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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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区海防监控中心设备维修及维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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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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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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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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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区海防视频监控中心:10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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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标包一:60万元人民币;
标包二:102万元人民币;
标包三:134万元人民币;
交付使用期:维修时间为签订合同之后3个月内完成、维保时间为签订合同之后3年内服务;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为国家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边办【2012】4号文件规定的边海防监控站系统集成准入单位。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公告期限:2018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提供:投标申请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第三条资格条件(1-3点)内容,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二份,如投标人资料不齐全,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提供地点:南京市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7月13日下午13:30-14:00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下午14:00时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下午14:00时
2、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