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身份证自助服务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身份证自助服务设备(自助拍照受理一体机、身份证自助取证机等)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性质:财政划拨
项目预算:698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
3-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在高陵区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均可;凡在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查询的企业在开标之前必须在高陵区检察院进行备案);
3-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磋商文件发售:
5-1、 发售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04日时 9:00-12:00, 13:30-17:00止(节假日除外)。
5-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5-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6-2至6-3项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6-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09日14:00
6-2、磋商时间:2018年7月09日14:00
6-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