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体育中心有限公司消防车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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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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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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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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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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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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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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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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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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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5吨水、1吨泡沫,随车器材齐全,12人个人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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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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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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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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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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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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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6.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和国家税务总局免税目录,且在有效期内。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