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龙泉市公安消防大队投掷型液体灭火瓶采购项目(再次)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四.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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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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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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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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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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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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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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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公安消防大队投掷型液体灭火瓶采购项目(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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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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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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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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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询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放的水系灭火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2)代理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通知书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放的水系灭火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发售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7月04日17:00时前,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发售地址:龙泉市
5.询价通知书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提示:
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八.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5日15:30时(北京时间)
九.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龙泉市
十.询价时间:2018年07月05日15:30时(北京时间)
十一.询价地址:龙泉市
十二、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询价保证金(元):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询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4日17:00时前,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询价通知书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询价通知书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询价通知书获取:
2.1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 潜在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本公告下方下载询价通知书。
2.3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采用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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