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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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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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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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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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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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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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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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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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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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会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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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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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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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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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会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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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7 09:30:00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苍南县
六、开标时间:2018-07-27 09:30:00
七、开标地点:苍南县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75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4.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详细规定见“第六章评标原则及方法”。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