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DNA实验室工作网络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建设内容主要为300平方米实验室各功能间净化安装及标准化实验台、DNA实验室进口设备及国产配套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建设完成后,根据全区刑事案件的年均发案量,预估按每年一万份检验材料的工作量,该项目完成后五年承担5万份左右的生物检材检验鉴定任务。
(2)采购内容: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DNA实验室建设
(3)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江苏省公安厅和“智慧新吴”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的验收。
(4)预算资金:570万。
三、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供应商需符合以下特定条件:
(1)具有所投产品经营许可资格;
(2)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代理资格证书(进口、国产产品都需提供)。
C、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00时)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无锡市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8年1月至2018年06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2月至2018年05月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则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元/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事业单位从事业专户账户缴纳也认可)。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到达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可用电汇、银行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与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7月27日9:00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9: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
4.投标文件接收人:许颖婷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招标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8年7月27日
2.评审地点:无锡市
3.中标供应商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