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昌东站路口(含s248线路口)高清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及信号灯管控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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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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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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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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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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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东站路口(含s248线路口)高清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及信号灯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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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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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章三、项目建设所需主要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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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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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允许有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市(县)级分公司参与投标。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者省级分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相关指标可视为市(县)级分公司具有同等资质或指标;
4、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或二级以上)(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相当于二级),并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负责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上查询结果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2、购买标书时须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07 月11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17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地址:韶关市,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7 月24 日09 时30 分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韶关市
九、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7 月24 日09 时30 分
十、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韶关市
十一、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11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17 日 止。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