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厂房视频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描述:
核心交换机1台,汇聚交换机23台,汇聚网关SFP光模块20对,服务器机柜1台,设备箱(含电源配件)50台,超六类非屏蔽网线65箱,设备箱20个,汇聚墙柜25台,小号设备箱60个,桥架800米,摄像机支架108个,电视墙柜4套,跳线200根,高清网络摄像机108台,电源适配器108个,高清存储录像机4套,光纤收发器机架2台,高清视频线6根,PVC线槽2200米,辅材辅件1批,GS网络服务器机柜4台,光纤耦合器80个,水晶头20盒,企业级监控硬盘32台,43"专业液晶监视器4台,接续盒24个,光纤ODF1个,电源线8500米,PCV线管8000米,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130.354万元。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4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办理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所有证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25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 9日13时30分至13时59分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2018年8月9日14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8月9 日14时00分在广西9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