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高速公路管理处背负式远距离多功能泡沫灭火装置采购;
二、招标内容:4台背负式远距离多功能泡沫灭火装置(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万元;
四、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需求设备的营销,能够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所需产品,产品需取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技术鉴定证书。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人员的社保不是投标人缴纳或缴纳未满三个月的无效;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供货经验;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近三年(查询日期必须包含报名开始之日起前三年,包含报名开始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检查机关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自行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者,须到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技术鉴定证书及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代理公司留存),经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为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地点:哈尔滨市
获取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