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市公安局2018年中省转移支付蓝激光生物证发现仪采购
二、采购内容:蓝激光生物证发现仪1套,详见询价通知书的“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000.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询价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交纳询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五、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 6日(节假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获取询价通知书须携带: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
七、询价保证金:询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向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从其基本账号交纳。
八、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16上午8:00-9:00时;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2、询价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及询价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9:00时;
十一、询价组织单位: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