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全区法院系统警察制服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230.0833万元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全区法院系统警察制服采购
主要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交货时间或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20天。
交货地点:西藏境内的73个县法院、7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藏高级人民法院。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 招标人特定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具备服装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企业需是公安部入围企业。
(3)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在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中的生产资质规定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并承诺在项目开标之时必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2017年1月起至今出具的相关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 8 日(每天9:30-12:00,15: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拉萨市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 元/包,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 月 22 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拉萨市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