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涉案财物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京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涉案财物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HBMD-ZFCG-20180827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涉案财物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对京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涉案财物智能管理系统软件及配套硬件设施进行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预算金额:41万元
3、供货期:30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许可范围;
2、投标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以内),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企业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核实。
4、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的信用报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8年 8 月 28 日起至2018年 8 月 30日止,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在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山县水务局院内)报名,并同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用为300元。
七、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7 日9:00时,地点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山县水务局院内)。
八、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81869781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997906926
2018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