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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 2018年天津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SJFXWZCGDEPHT-2018-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来源:军政采购网  时间:2018 年 8 月 31 日   阅读:821次


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18年天津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批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8年天津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批

2.项目编号:SJFXWZCGDEP/HT-2018-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14台10kVA发电机。

43.4

三、项目预算

43.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为非联合体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8-30到 2018-09-0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请经办人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9-11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9-11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歆玥

2.联系电话:022-2326668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3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磊:5883686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1号楼二层底商三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666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uploads/file/20180831/2018083115212490249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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