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贞丰县沙坪镇2018年革命老区顶烘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JYC201808-048号
3、项目序列号:JYC201808-048号
4、项目联系人:刘云
5、项目联系电话:18386389846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太阳能路灯140盏。保证金备注事项: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仟元整(¥:8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440,000元
(4)最高限价:44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黔西南州贞丰县顶烘村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人须提供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板、光源样品各一套。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自行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截图;
(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须提供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板、光源样品各一套。
2)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授权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授权代表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证明;法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8-31 09:00:00至2018-09-04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9-05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9-05 14:30:00
12、开标地点: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8,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8-31 09:00:00至2018-09-05 14:3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贞丰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黔西南州贞丰县
项目联系人: 刘云
联系电话: 18386389846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为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谈判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竞争性谈判价格评审依据,成交供应商的公示价格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项目联系人: 李付平
联系电话: 135959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