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1010102018047-CJCG1803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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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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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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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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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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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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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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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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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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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速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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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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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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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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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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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8-09-21 至 2018-10-16 09:00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永康市世贸中心南楼1405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3、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8-10-16 09:00:00
七、投标地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开标室3,(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八、开标时间: 2018-10-16 09:00:00
九、开标地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开标室3,(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0
交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溪心支行
银行账号:19627701040001071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叶挺
联系电话: 0579-87447077
传真: 0579-87447077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世贸中心南楼1405
2、采购人名称: 永康市公安局
联系人: 方关亮
联系电话: 0579-87102787
传真: 0579-87102787
地址: 丽州北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永康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章程瀚
监督投诉电话: 18858911858
传真: 0579-87178719
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永富南路15号财税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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