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河北省总队物资采购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河北省总队野战枪弹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河北省总队野战枪弹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2018-1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999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河北省总队物资采购站
地址:石家庄市植物园街于底小区对面
联系方式:曾 鑫 0311-66623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辉 0311-83999108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无外商资本,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是生产枪弹柜的生产厂家(所投产品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并且生产的枪弹柜需通过公安部产品检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3.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警河北省总队物资采购站(石家庄市植物园街于底小区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