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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购置警车图传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TCZB-2018-A-0177)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来源:军政采购网  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   阅读:618次


受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购置警车图传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购置警车图传设备项目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购置警车图传设备项目,为7辆丰田警车配备4G图传设备;以及购置两台便携控制终端,方便视频图像实时调取。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网络设备

见附件

21

三、项目预算

21.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8年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作为审查报名的条件。(网上截图页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0-29到 2018-11-0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5日,每日9:30-11:30、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1-12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1-12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190237

九、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机关)、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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