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海关总署2018年小型查验设备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军政采购网 时间:2018 年 11 月 16 日 阅读:63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8年小型查验设备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8年小型查验设备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19023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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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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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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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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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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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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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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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查验工具箱(常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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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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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2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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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指定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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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探测器(手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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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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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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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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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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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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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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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服(含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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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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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招标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机构。
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5.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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