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65台
项目概况: 采购执法记录仪65台
项目用途: 执法执勤
采购预算: 130000.00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16 09:00:00至2018-11-2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地税局涉外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六、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8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立交桥西南角陕西经贸宾馆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1-28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立交桥西南角陕西经贸宾馆会议室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