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铜川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器材购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器材购置项目二次
二、采购内容和需求:铜川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器材购置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消防器材购置
项目用途: 消防器材等设备采购
采购预算: 1417800.00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一)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18 08:30:00至2018-12-2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铜川市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及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介绍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10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3、开标时间:2019-01-10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87755115 、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