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依据购管备(2018)18636号备案材料,对其所需“检察业务保障装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乡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装备”
二、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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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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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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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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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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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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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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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保障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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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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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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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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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谈判范围:以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
4、交货务地点:乡宁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4日
2、发售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
3、《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注:发售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
五、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应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多证合一不需要提供)、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多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购买谈判文件,须委托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职工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19年1月9日上午8点30分至9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再受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9年1月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评标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87755115 、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