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武县公安局委托,对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投标人所投标段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
|
2305000.00
|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安装期:签订供货合同后30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交付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防范从业单位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得将工作分包、转包、外包;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3、开户银行许可证;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征收凭证(须提供包含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征收专用票据并提供社保明细);
6、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7、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9、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厂家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10、所投主要产品检测报告;(如特写抓拍摄像机等)
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1月02日至2019年01月08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宁武县。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5日下午14:30
2、开标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87755115 、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