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长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套信号灯设备及交通指挥监控系统配套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套信号灯设备及交通指挥监控系统配套设备
二、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三包。采购预算233.66万元
|
包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成套信号灯设备
|
项
|
1
|
110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交通指挥监控系统配套设备
|
项
|
1
|
96.66
|
详见招标文件
|
|
3
|
交通指挥监控系统设备
|
项
|
1
|
27
|
详见招标文件
|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天。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
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si8、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截图、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最近一次纳税凭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经审查合格登记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01月03日至2019年01月09日,
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长治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3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长治市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87755115 、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