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太湖县公安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太湖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邀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
2. 采购内容
采购警用车7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采购预算价为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参加,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请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重要通知栏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4185078,联系人:黄工)。
4.2 投标企业诚信库内被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1日17:3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305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980000,QQ:4008503300。请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后15天内到代理机构开具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3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地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提交一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备份。
5.4逾期上传、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87755115 、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