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驿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驿城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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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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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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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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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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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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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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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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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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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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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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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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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专业技术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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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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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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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共分两个包。供应商可参加所有包货物的谈判,但只能中一个标包,并且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评审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包为单位。
2.A包、C包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发售)
3.1发售时间: 2019年 2 月 27 日至2019年 3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 ,下午14:30时至17:30 时。
3.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
3.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3.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4.谈判保证金
A包、C包人民币各5000元。谈判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持到账凭证到 驻马店市泰山路天基城中心花园5号楼4单元3楼307室开具收据,于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
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9年 3 月 6 日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6.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 3 月 6 日下午15:00时在驻马店市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7.项目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87755115 、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