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南阳政采谈判-2019-15
3、预算金额:99.95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地点:南阳市
6、采购内容:(1)中心隔离护栏4500米:规格为1米高两杆式全钢热镀锌重型护栏,白色浸塑,贴弧形蓝色反光膜。(2)单晶硅太阳能警示桩16个:规格为2米高太阳能源发光板警示柱。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
8、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9、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须是从事专业生产(安装)护栏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护栏生产商须具有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批量安装施工合格证书(供应商是代理商的也须提供所代理护栏生产商的证书);
5、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资料;
6、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备注: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投标人报名时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复印件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 3 月 19 日至2019年 3 月 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A603。
(3)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6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3 月2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A603。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391133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