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专用检测仪器(进口产品)购置项目
二、磋商内容:专用检测仪器(进口产品)购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3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从 2019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9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武汉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一次性提交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7 月 15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武汉市
八、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 2019 年 7 月 15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武汉市
九、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宋主任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5811520181 (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