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委托,就2019年度警用装备(八)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度警用装备(八)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第1包2019年度警用装备(八)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80000.00元;
三、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采购毛发毒品检测仪10套,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否),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07月08日至2019年07月15日 18: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07月08日至2019年07月15日 18: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免费的除外),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招标(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19年07月22日 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宋主任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5811520181 (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