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柳州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应用及管控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军政采购网 时间:2019 年 7 月 18 日 阅读:853次
柳州市弘彦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用无人机应用及管控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柳州市公安局无人机应用与管控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桂财采〔2016〕37号,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制作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出现信用记录不良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若为自然人报名时仅须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柳州市)。
七、联系事宜
联系人:张助理 宋主任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5811520181 (同微信)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银(银行打印盖章)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必须是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电汇、转帐、网银(银行打印盖章)等方式的,必须一次性足额交至以下投标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以及节能环保有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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