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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无人机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军政采购网  时间:2019 年 8 月 1 日   阅读:77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响应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编号

采购预算(万元)

★交货期

1

无人机

1套

19-12742

69.9

接到用户通知后,10天内交货并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3、交付地址:指定地点

4、交付日期:接到用户通知后,10天内交货并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5、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6、采购预算金额:699000.00元(国库资金:699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7-31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07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法人代表授权书;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响应方需提供最近一个月内的电子报税付款通知或投标方所在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

⑥2018年度财务报表;

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31 15:00:00至2019-08-07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竞争性磋商单位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8月7日下午15:00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原件现场审阅)至商城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交纳标书费,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竞争性磋商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1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12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2、磋商地点:上海市。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注:会议地点不提供无线网络,需响应单位自行准备)。

、其他事项

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竞争性磋商单位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8月7日下午15:00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原件现场审阅)至商城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交纳标书费,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竞争性磋商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宋主任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5811520181 (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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