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9-38警用对讲机通信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00000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东省公安厅2019-38警用对讲机通信服务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2012年3月,广州市公安局提出自2013年起机场公安使用800兆对讲机系统产生的通信服务费用,不再由广州市财政承担,需由广东省公安厅解决(穗公五函【2012】22号)。2013年底,我局按照《关于做好广州市800兆数字集群共网2013年通信服务费资金预算的通知》(穗科信字【2012】199号),与广州市800兆数字集群共网运营服务中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签订了合同。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目前是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的广州市800兆数字集群共网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且是唯一供应商,合同有效期延续到2025年。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州市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雷文彬工作单位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 副教授 意见 因本项目的特殊性与保密性要求,建议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专家2姓名 刘杰平工作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职称 副教授 意见 结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专家3姓名 李蓉工作单位 广州商学院 职称 高工 意见 为满足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经与会专家充分论证,结合采购单位的实际使用需求,认为申请单位的采购理由合理。因此,认为申请单位的采购理由成立。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09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15 日 止。
九、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助理 宋主任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5811520181 (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