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策法规 部队采购 政府采购 诚信产品库 重大活动 采购动态 定点供应商 联系我们
采购目录
·电  器 ·机  械
·暖通制冷·机电设备
·通信电子·冶金矿产
·警用安防·服装鞋帽
·医用试剂·计生用品
·市政设施·园林景观
·办公用品·体育用品
·教育装备·广电设备
·文艺设备·灯光音响
·医疗器械·制药机械
·交通设施·仪器仪表
·农林牧渔·工程项目
·电力设备·能源化工
·食品加工·轻纺皮革
·环卫设备·畜牧用品
·舞台设备·乐器座椅
·电子档案·保密软件
·系统集成·应急指挥
·工程机械·防水材料
·天文仪器·洗涤设备
·商务服务·医药照明
·安检排爆·警用安防
·反恐刑侦·IT档案保密
·环保、汽车·IT、视频
·出版印刷包装·办公家具
·科普科技展品·建筑建材
·系统集成·酒店、厨房设备
·数字档案加工
·太阳能产业及光伏工程
 
首页-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南街智慧消防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军政采购网  时间:2019 年 8 月 27 日   阅读:785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南街智慧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采购进口产品;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街智慧消防设备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智慧消防物联设备,智慧综合应急救援站,独立烟感系统,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应急救援站主站,应急救援站副站,应急救援站配套系统平台模块,无线手报,物联卡,灭火设备等;(详见项目需求)

3、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通过验收

5、采购预算金额:1987200.00元(国库资金:19872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8-2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0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26 16:00:00至2019-09-0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应从2019年08月26日至2019年09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委派被授权人到上海市现场报名和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9-1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9-16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和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壹正贰副),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市),不接受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如有不同以电子版为准。

、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1] 共1页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文章:原沈阳军区联勤物资采购站办公自动化设备中标公示     
下一篇文章:【政府采购】2019年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页|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展会推荐|网站律师|会员中心

        版权所有 © 军政采购网       

承办单位:北京国政军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邮箱:junzhengcaigou2015@126.com

京ICP备17070231号-1


友情链接: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北京飞行学院)
收缩
  • QQ咨询

  • 在线咨询
  • 军队采购
  • 军队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