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扶绥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扶绥县公安局智慧人像识别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扶绥县公安局智慧人像识别系统设备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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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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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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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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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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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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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公安局智慧人像识别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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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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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扶绥县公安局智慧人像识别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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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叁仟陆佰捌拾元伍角整 (¥2553680.50元)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2019年8月27 日至2019年9月2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购。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9 月 13 日下午17 时3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10 时止。
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09 时30分至10时00分止,逾期不予接收。
3.递交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意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9月16日上午10 时0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十一、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