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备部委托,依据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排爆机器人(中)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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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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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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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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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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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台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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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总限价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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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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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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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爆机器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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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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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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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万/部(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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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3万(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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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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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实际采购数量以批复计划为准,投标人风险自担。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超过单台最高限价和最高总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分包,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须为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 具有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4.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 近三年(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 有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或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范围涵盖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的生产(或集成、组装));
4.10招标阶段不具备装备承制资格的投标人,需在中标后1个月内向主管军事代表室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并在6个月内通过现场审查和整改,如因中标企业自身原因,未能按期提出或通过审查和整改的,取消中标资格;招标阶段如已具备装备承制资格,但承制范围及有效期限等资格能力不满足采购目要求的,需在中标后1个月内向主管军事代表室书面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并在6个月内通过现场审查和整改,如因中标企业自身原因,未能按期提出或通过审查和整改的,取消中标资格;
4.11 不得为“信用中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如因单位性质(军内单位、事业单位等)无法查询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单位性质相关证明材料;
4.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
4.14 如投标人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无法满足上述条款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相关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并保证其真实性;
4.15.未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出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8月30日。
6.2发售时间:2019年8月30日起到2019年9月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6.3发售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6.4发售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购买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军标或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非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与陆军装备业务廉政承诺书》(《参与陆军装备业务廉政承诺书》需在有效期内,逾期或第一次参与陆军装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需按要求签署盖章,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要求
8.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附件:参与陆军装备业务廉政承诺书(电话咨询)
说 明
1.本承诺书须由承诺单位法人代表亲笔填写,填写前须认真阅知承诺内容。
2.承诺单位应本着郑重庄严的态度认真填写该书。
3.本书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4.本书填写工作由与企业存在业务往来的机关(附属机构)业务局(办)具体组织落实。
5.本书填写对象及时机为:①与陆军装备部存在业务往来的企业,应于每年年初填写;②参与竞争择优的企业,应在确定参加竞标时填写(同一年度已作出承诺的不再重复填写)。
6.机关(附属机构)业务局(办),应对本局(办)业务范围内须填写本书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避免发生遗漏。
7.本书填写一式三份,填写后企业留存一份,交予与企业存在业务往来的机关(附属机构)业务局(办)两份,由该业务局(办)保管一份,交陆军装备部纪委备案一份。
8.未按要求递交书面廉政承诺的企业,不得安排该企业从事相关业务。
9.违反廉政规定的企业,列入廉政“黑名单”,自问题核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新参与陆军装备业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呈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降低资格等级或取消装备承研承制承修单位资格。
10.各填写单位可自行印制本书。
承诺内容
陆军装备部纪委:
在参与陆军装备业务工作中,我公司就如下廉政事项作出郑重承诺:
1.绝不向装备部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金、消费卡或输送其他不当利益。
2.绝不安排装备部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绝不在非公务场所与装备部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洽谈业务。
4.绝不在竞争择优中进行围标、串标或暗箱操作。
5.绝不提供任何虚假投标信息。
6.绝不在中标后违规分包、非法转包、降低标准。
7.绝不做出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