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榄核派出所辅警服装/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榄核派出所辅警服装/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为采购人提供辅警警用服装/装备服务(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资格:
1.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0:00 至 2019年09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广州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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