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的委托,对 执法勤务装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勤务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65,720
三、采购数量:1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执法勤务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响应供应商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关于分公司或支公司投标
分公司或支公司作为响应供应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人员及业绩不作为响应供应商的人员或业绩,若采购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响应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网上注册登记提示: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com)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首页“办事指南”)。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9月12日 至 2019年09月1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惠州市)。
十、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惠州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助理 宋主任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5811520181 (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