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计算机网络及执法记录仪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计算机网络及执法记录仪维保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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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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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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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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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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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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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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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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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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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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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计算机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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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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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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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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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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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延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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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105000.00元;B分标:195000.00元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
2.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并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竞标。
七、保证金(人民币):无。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19年09 月19日09时30分整(截标时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09月1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3.竞标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4)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19日上午09时3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具体谈判评标室另行通知),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助理 宋主任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5811520181 (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