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珠海支队战备综合库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贰万陆仟贰佰捌拾元整(¥826280.00元)
三、采购数量:1批
四、项目内容简要说明表: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注:(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报名登记表)
六、报名时间、地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9月 24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报名成功不等于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15:0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4日14 :30 至15 :00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
九、开标时间:2019年10月 14日 15:00
十、开标地点:珠海市
十一、公告时间: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9月24 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助理 宋主任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5811520181 (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