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宁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刑事技术器材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刑事技术器材一批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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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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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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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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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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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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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术器材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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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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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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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与一切税费等。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页;提供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页(加盖公章);
③提供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任意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⑤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认无误后退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2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10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肇庆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宋主任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5811520181 (同微信)